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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外甥也能继承遗产吗?
随着少子化、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人的生前照料与遗产继承问题,也常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事实上,民法典也在努力地回应社会关切。比如,相比继承法时代,民法典不但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还设立了具有兜底性质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关于扩大继承范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被继承人的侄子、外甥辈的亲属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也可以成为法定的继承人。这种制度设计的前提是,首先,死者生前没有设立遗嘱;其次,死者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这里也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丧失继承资格的情形;第三,死者是有兄弟姐妹的,但兄弟姐妹更早之前就亡故了。在满前面三个条件时,侄子、外甥辈的亲属就可以成为法定的继承人。这种继承就是代位继承制度,也就是侄子、外甥辈的亲属,代替了自己的父母,继承了原本应该由死者的兄弟姐妹继承的遗产。当然,权利的取得通常也对应着义务的履行。所以,我们不能只盯着遗产,而是要在老人年迈甚至是失能的晚年,给与力所能及的照顾,最基本的生养死葬还是做好的。毕竟,每个人都有年老体衰的一天,更何况法定继承范围的扩张,本身就是对血缘关系的尊重与认可。当然作为平衡,法律也赋予那些虽然没有继承资格但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一定扶养义务的人员,可以要求分得部分遗产的权利,这也是对只想靠血缘关系拿好处、却不愿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的一种制衡。您get 到了吗?我是张律师,如果您喜欢我的视频或是对法律问题感兴趣,关注我,我们一起说案,说法,说看法,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