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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们来看一下中泰化学失信案例。
2024年5月20日,中泰化学(SZ002092)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泰化学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1、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合计虚增收入42.48亿元、虚增成本42.48亿元,分别占《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营业总收入及营业总成本的7.60%及7.75%2、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3、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中泰化学上述虚增收入、虚增成本及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等行为,分别导致上述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相关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及债券存续期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根据相关规定,对中泰化学给予500万罚款。此外,监管机构对中泰化学的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监事处以50万至250万罚款不等。